[1]张文峰.浅析农村司法调解的逻辑[J].现代农业研究,2021,(4):73-7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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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农村司法调解的逻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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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现代农业研究》[ISSN:1006-6977/CN:61-1281/TN]

卷:
期数:
2021年4期
页码:
73-74
栏目:
聚焦“三农”
出版日期:
2021-04-09

文章信息/Info

文章编号:
2096-1073(2021)04-0073-74
作者:
张文峰
江西财经大学
关键词:
农村人民法庭司法调解农村法治
分类号:
F323.89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农村的法治建设离不开乡村法庭的建设,而其中司法调解较之司法判决对于乡村和谐社会关系的维持有不 可磨灭的作用。农村社会的快速变化给司法活动带来了挑战,纠纷双方都具有血缘或者地缘的关系,解决纠纷的目的 与法律上的诉求不一致,而法官在进行调解中需要用到大量的技术,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、充分发挥“父母官”的身份是 推动纠纷实际在司法调解阶段的重要因素。同时,也应当看到当前农村对于法律的信仰仍然不足,如何推动在司法调 解中发挥法律的实际功效仍然需要不停努力。

参考文献/References:

[1]应星“. 气”与抗争政治[M].北京: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11.
[2] 费孝通.乡土中国[M].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2.
[3] 苏力.送法下乡: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[M].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4. [4] 董磊明,陈柏峰,聂良波.结构混乱与迎法下乡——河南宋村法律实践的解读[J].中国社会科学,2008,( 5):87.
[5] 强世功.调解、法制与现代化:中国调解制度研究[M].北京:中国法制出版社,2001.
[6] 高其才. 乡土社会中的人民法庭[J].法律适用,2015( 6):55 -58.
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21-04-09